-
关于东莞市顺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 信息来源:东莞市顺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点击量:3223关于东莞市顺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桥头生态环境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顺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顺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顺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莲城民联路3号(北纬23°1'33.96",东经114°3'20.06"),项目占地面积37429.9㎡,建筑面积85000㎡,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5G通讯基站射频散热器、灯饰五金配件、玻璃盖板、触摸屏、显示屏。年生产、电子产品5832万件、5G通讯基站射频散热器58.32万件、汽车零配件1555.2万件、灯饰五金配件3240万件、玻璃盖板23969万件、触摸屏9498.645万件、显示屏88.956万件。于2020年11月11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0〕14381号)。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阳极氧化、电泳、蚀刻、AG玻璃蒙砂/抛光、AG玻璃喷砂/抛光、去磨清洗、平板清洗、AG显影清洗、玻璃清洗、扫光、扫边、平磨、冲版、喷淋、研磨、丝印、柠檬水浸泡工序产生有机废水、酸碱废水、含镍废水、染色废水、含磷废水,排入厂房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约70%(即529250.22t/a)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本项目要求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阳极氧化清洗、玻璃盖板清洗、显影蚀刻后清洗、电泳后清洗等生产工序,约30%(即226800t/a)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规定的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
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银线镭雕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的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被收集的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蚀刻抛光、蒙砂ITO蚀刻、金属蚀刻工序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氮氧化物、盐酸雾、氟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被收集的硫酸雾、氮氧化物、盐酸雾、氟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电泳及其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电泳、喷涂、丝印、移印、脱墨返修、擦拭清洁、可剥胶印刷、银线印刷、IV绝缘油墨印刷、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与2021年10月2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07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设。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韩阳
联系电话:13669895281
电子邮箱:hanyang@dongguanshunxi.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
1、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2、配套环保设施的图片
3、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申报材料
东莞市顺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5日
相关资讯
